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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莫名冒烟自燃 三星要求与当事人签保密协议
2013-10-10 08:59:05  作者:吴颖 郑旭光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刘小姐的衣服被烧出一个洞 图片由当事人提供

  东南快报讯 昨日,本报报道了福州刘小姐的三星GalaxyS4(I9508)手机自燃事件(详见昨日A2版),引起了市民的极大关注。昨日上午,三星福州公司的工作人员称愿意调整赔偿方案,但具体赔偿内容三星公司要求与当事人签订“保密协议”。

  当事人:三星公司称愿意赔偿,但要签“保密协议”

  昨日上午8点14分,当事人刘小姐在个人微博“瓶子夏冰”上发布了事件的进一步进展。

  刘小姐写道:“三星公司答复可赔偿同款手机一部,但至今没有给本人任何正式道歉,也没有明确监测结果和手机自燃的原因。本人要求三星公司在赔偿手机的基础上,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费4K元(即4000元),并请相关管理层领导给本人正式道歉。三星售后门店表示要请示总部,暂无给回复。”

  昨日中午12点半,记者致电刘小姐,刘小姐称,福州东街口的三星售后服务店店长已经给她打电话了。

  “对方说愿意给我进一步的赔偿。”刘小姐说,对方告诉她,三星公司福州地区的相关领导会在晚上亲自登门与她进行赔偿事宜的商量。“除了一部新手机,我提出的精神损失费以及道歉,对方也称愿意商量。”不过,对于手机自燃的原因,刘小姐说,对方未有明确的回复。

  当记者问及赔偿的具体细节时,刘小姐称不便透露,因为“对方愿意赔偿的前提是,我答应与他们签一个保密协议,对赔偿的具体细节进行保密。”

  而刘小姐言语间透露出,赔偿金额未达到她在微博上面提出的4000元标准。

  不过,刘小姐表示,这些内容只是对方在电话里给她的承诺,具体赔偿细节要等签协议时她才知道。

  到记者截稿为止,我们还未收到刘小姐已经签订“保密协议”的消息。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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