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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变保险信用卡全额罚息 金融消费当心被忽悠
2014-03-16 21:26:52  作者:陈玲云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明明是去银行存款,却莫名被购买了保险;购买保险后个人信息却遭泄露,频繁接到骚扰电话;买保险时的承诺很好,售后服务质量却让人无言……这些金融消费问题是不少福州市民的亲身感受。不过,刚实施的新消法,将一向难以维权的金融消费收进“笼子”,今后市民金融消费维权将有法可依。

  “去年省消委会接到不少金融领域的投诉,累计达119件。”省消委会投诉监督部主任段建平表示,案例主要集中于银行卡收费、对理财产品风险不告知、夸大理财收益、信用卡条款隐瞒等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问题。

  当金融消费遭遇侵权时,很多市民往往对自己被侵权的具体范围“一头雾水”,在维权过程中往往抓不住要点,多方奔走最后身心俱疲。那么,新消法的实施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了哪些“护身符”?15日、16日,记者采访了多位相关人士,结合典型案例对新消法涉及金融消费的内容进行解读。

  银行存款被忽悠买保险

  2011年年初,在福州金山一建筑工地挑砖的梁先生,领到两万多元工钱后,就拿到旁边一国有银行的金山分理处去存。银行内一名穿着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向他推荐一款理财产品,说每1万元每年有900多元收益,比普通存款收益高。

  对方还说,他们的理财产品还赠送一份保险,可以保障意外伤害。这正好说中了梁先生平日的顾虑,他就买了一份“理财产品”。最近,梁先生老婆病了,他到银行取钱,才知道那份“理财产品”实际上是一份保险。如今想取钱,不仅拿不到利息,本金还要损失20%左右。梁先生知道真相后,完全懵了。

  像梁先生这样到银行存款“存成”保险而引发的纠纷比比皆是,成为金融消费投诉的重点。记者了解到,保监会一直在整治银保销售误导,但目前销售误导依然存在,被业务员忽悠的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文化程度不高,经济实力也一般的人;另一类是老年人。

  由于举证难,无法证明投保是被误导的,很多市民在退保时,还会承担经济损失。福州市民徐先生投保后第一年交了2万元,选择中途退保就要损失将近7000元,“保险公司说原因是保险有保险期,若遵守合同就不能取钱,若提前支取,就需被扣高额手续费。”

  对此,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思斌认为,保险误导销售很普遍,根据新消法,若因金融机构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但投保时通常没有中立第三方在场,销售时也没有录音,市民很难维权。“对于市民而言,除抓住代签名这一点,临时的保险宣传单、业务员写下收益演示,也是维权的有力证据。”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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