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资讯
住建部新规在榕已落实 不少楼盘公示房源及价格
2010-04-20 23:58:35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调控楼市住建部再出重拳。19日,住建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此外,无预售证禁收定金、认购后禁擅改姓名(本报20日A26版曾报道)。

  记者20日采访获悉,住建部《通知》中的一些条款,已经提前在榕城房地产市场上得到了落实。
   
  售楼部现场公示已推行

  记者从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早在3月19日,该中心就向本地的房产开发企业发出了《关于按规定在售楼部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事项的通知》,要求本地各开发企业于2010年4月1日前,在售楼部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预售有关事项。其中,要求各开发企业承诺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将已批准预售的房源一次性全部公开对外销售,不捂盘惜售或拆零分幢、分层、分单元预售;严格按照在物价局申报备案的明码标价“一房一标价”进行销售并确保购房者的知情权;商品房合同签定后10日内向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预告登记;各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时应提供“公示栏”照片,对未按规定设置公示栏的,将暂缓审批预售许可申请。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