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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住房保障将“以租为主” 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行
2013-04-02 23:37:29  作者:綦芬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2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领导做客“政风行风热线”,为市民解答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政策问题,并听取市民关于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保障房问题

  市民:今年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

  嘉宾:廉租住房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本市五城区城镇户口(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并在本市工作、居住;②在本市五城区落户时间满3年;③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④家庭财产9.5万元以下(含);⑤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

  此外,申请家庭成员中已领取市属国有企业住房工龄补贴的,必须同步提出退还住房工龄补贴的申请;获得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可不受上述第①小点的户籍条件限制;经审核符合保障资格的马尾区、琅岐经济区申请人选择实物配租的,房源在马尾区或琅岐经济区范围内提供。

  市民:今年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

  嘉宾:家庭年收入7.8万元以下(含)、家庭财产47万元以下(含)的几类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①具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②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③属于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自进编当月起算至申请时未满5年)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市民:今年的保障房如何申请?

  嘉宾:目前,我们正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及各街(镇)加紧开展申请办理前期准备工作,工作正式启动前夕我们将通过报纸、网站发布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后按规定申报。

  市民:今后几年,我市住房保障的发展方向?

  嘉宾:今后几年,我市将重点建设以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租赁型保障房,实现保障方式向“以租为主”的转变,并逐步实行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并轨运行。同时,通过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现保障范围的“两个扩大”:

  一是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

  二是从本市城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非本市城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保障范围。

  另外,对在工业园区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地区,我们还将鼓励和动员企业参与自建公共租赁住房,力求更快更好地满足企业外来职工的住房需求。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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