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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卡拉OK业者抱团应战 要收费先给说法(图)
2007-05-28 17:26:22  来源:海峡导报  【字号
 


  沉寂有一段时间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问题在厦门等地再掀波澜。

  一方面,不久前,中国音像协会、中国著作权协会联手在福建启动卡拉OK版权使用许可授权工作。

  另一方面,记者从厦门自助KTV业界得到证实,厦门20多家自助KTV已自发组织起来,就福建全省着手征收版权费一事商讨对策。20多家自助KTV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先不主动缴交版权费用,要成立行业联盟,聘请专门的律师,就版权费的缴交标准、交费的条件与福建版权费征收主体进行谈判。

  卡拉OK版权使用费到底会不会收,具体将怎样收,厦门自助KTV“买不买账”等等,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集体反弹

  一年纯利润可能打水漂


  前不久,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著作权协会在福州宣布,根据《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公告》规定,福建省收费计算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收费标准依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06年1号公告确定的12元/包房/天,同时参考福建省的人均消费指数、人均可支配消费指数及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指数等统计数据,对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按照年、半年、月缴费给予相应的优惠。

  与此同时,卡拉OK版权授权许可也在北京、云南、新疆、陕西、江苏、山东、辽宁和广东等省市展开。

  而这一动作,无疑向厦门的KTV业者传达了更加明确的信息:版权费缴交已是板上钉钉的事。

  “对于厦门的中小型自助KTV业者来说,如果版权费真按此前公布的标准开征,那无异于把他们之中的一部分逼上了绝路。”在一些自助KTV业者看来,版权费开征的消息在厦门业界如同引爆了一颗炸弹。据了解,去年,卡拉OK版权费开征的消息在媒体上发布以后,几乎所有的业者就已是“人心惶惶”。

  厦门市文化局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管理处方面统计显示,目前厦门全市有设卡拉OK厅的业者超过100家,包括自助KTV和夜总会、酒店等,其中自助KTV大约有30家。

  据厦门业界估算,仅以每个包厢8元的标准收取,50个包厢一年下来所要缴交的版权费用就相当于一家中型自助KTV全年10%左右的纯利润,相当于一家小型自助KTV一年下来的纯利润。

【责任编辑:林志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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