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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哄抬房价福建出招 调高预售价要重办许可证
2010-01-21 08:37:00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核心提示

  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将许可预售的全部房源,按申报价格对外销售;调高预售价的,应重新申请预售许可;对严重违规者将取消企业开发资质和暂停预售资格……在本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十一条”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简称“省九条”),旨在规范商品房预售,打击哄抬房价。

  而在“国十一条”为抑制房市投机背景下,金融系统也开始严格房贷审核,防范金融风险。有些银行对超过90平方米的首套普通住房要求首付要三成等。而各种政策下发后,最令人关注的是,会不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各种政策能否得到有效执行?

  销售价 不得高于预售价

  [文件摘要] 调高预售价格的,应重新申请预售许可。

  [解读]

  首次对销售价超过预售价作限制

  这一规定引发业内的广泛关注。“这是首次对销售价格超过预售价格进行了限制”,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传递了一个信号,政府部门是要调控房价的过快上涨。

  “去年房价疯狂,有些楼盘一天一个价,这个政策就是为了打击肆意涨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有关人士表示。

  在开发企业申报预售许可时所提交的销售方案中,有向物价部门报备的每套房子的预售申报价格。而此次在通知中提到,应当按“申报价格”公开对外销售,那么是否意味着只能按该价格销售,销售价不能够波动呢?省住建厅的有关负责人解读文件,通知强调的“预售价格”是一个上限价格,不能够调高价格出售,但是允许降价销售。

  去年,房价节节攀升,而隔夜每平方价涨上千元的事情屡屡上演,这给市场造成了恐慌心理。业内认为,此次政府部门对高出预售价格进行限制,开发企业要上调预售价格,需要重新申请预售许可证,这可以避免开发商肆意涨价。

  新政防线或易被突破

  此次“省九条”中最受人关注的是,预售价格只能降,不能超过预售价,这对于购房者自然是好事。但是,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担忧,开发商的销售策略多是,房价从低往高走,如果只能低于预售价进行销售,那么在无法控制预售价的情况下,开发商很可能把预售价定得很高,然后开盘时打折低卖,再逐步缩小折扣,这也不仅规避了政策,而且同样达到涨价的目的。

  对于这种做法,政府部门表示了无奈,目前的政策法规难以遏制开发商把预售价制定得比较高。采访中,很多购房者把希望寄托于物价部门能够控制预售价,但是业内人士认为,房价属于市场行为,限制定价依据不足。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严格的房价定价机制,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才不会成为空谈。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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