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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哄抬房价福建出招 调高预售价要重办许可证
2010-01-21 08:37:00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省九条”相关政策】

  严重违规将被暂停预售资格

  省住建厅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项目预售许可前要制定公平、合理的销售方案,并在申报预售许可的同时向预售许可机构报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将许可预售的全部房源按申报价格公开对外销售,不得捂盘或拆零分幢分层分单元预售。对拒不整改的,房产管理部门将暂停其预售资格,并向社会曝光。

  哄抬房价将取消其开发资质

  通知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必须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经批准预售的具体位置、幢号、楼盘表、面积、价格等信息。不得发布不实的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诱导购房者争购。

  要加强商品房销售合同监管,加大对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落实商品房销售“一房一价”和明码标价制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预售、发布虚假广告、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哄抬房价、合同欺诈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从严查处,直至取消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取消开发资质,这是比较严厉的。”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能够细化违规的惩处细则,对开发商将有更大的威慑力。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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