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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下月实施 开创全国行政服务工作先河
2014-11-07 17:59:56  作者:邱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第四章考核与监督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服务的绩效管理、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服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考评情况作为对本级行政服务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

  第二十三条行政服务管理机构和行政服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四条行政服务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投诉窗口,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批评、建议和监督。

  行政服务管理机构和监察机关根据投诉或者举报进行调查,被调查部门及其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五条对在行政服务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服务管理机构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行政服务管理机构和行政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驻榕部门(机构)以及公用事业单位进入行政服务场所办理服务事项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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