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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仍需加油 实现“又好又快”需制度保证
2012-01-06 11:09:26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迫在眉睫的是建立住房金融政策体系

  2011年,福建、重庆、河北等部分省市采取了保障建设用地、多方筹集资金和严格督促开工等得力措施,确保了保障房的建设进度。但也有一些地方的一小部分保障房项目,建设进度比较缓慢。

  接受记者采访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黄石松认为,过去各地的保障房项目不能按期开工,其中不乏规划、设计、土地拆迁等综合原因,但如今主要是缺钱导致的。据测算,每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需投资约1.4万亿元,其中有近4000亿元的资金缺口需地方靠市场融资解决,压力相当大。

  “这表明,当前加快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住房金融政策体系已迫在眉睫。”黄石松说,在中央层面宜加强政策统筹力度。对保障房项目的融资规模单独设立统计科目,不与商业房地产开发、商品住宅开发项目混同,宜实施“定向保障”的政策,分类制定监管考核指标。

  其次,加快对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全面改革。限制公积金用于商品房的建设和消费支持,使可用于住房保障的公积金数额大幅增加,对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实行更低利率、周期更长的制度。这样做,既可以提高保障房消费群体的支付能力,同时也使他们尽量少受宏观经济波动和货币政策调整的冲击;扩大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允许廉租房、公租房家庭用公积金交纳租金,以减少公积金的积淀等。

  再有,改进保障房土地供应机制,降低建设成本,引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在土地供应方面,应研究出台允许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共租赁房的相关政策。比如,北京市和广东省都在部分项目进行了试点,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房。

  “由于土地前期补偿款占项目总投资的50%左右,综合建设成本可降低三成以上,基本可以实现在15年左右收回建设投资。”他测算后说,这样既为一部分追求长期、稳定、低风险的大额社会资金提供了可供选择的投资渠道,也解决了公共租赁房的融资难题。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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