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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信义农妇:13年打工替夫还清农民工工钱(图)
2011-04-21 13:56:54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周秀玉口中的“一房两卖”到底是怎么回事?几经周折,记者终于找到此事的知情人池洪璋工程师,以及为王依花代理官司的陈世涌律师,一桩错综复杂的经济纠纷案浮出水面,让记者对王依花的坎坷再度唏嘘——

  律师陈世涌:人的善良是有感染力的

  2007年的一天,朋友池洪璋把王依花带到我办公室,她脸色蜡黄憔悴,哭得肝肠寸断,说话语无伦次,我好不容易才弄清来龙去脉。

  当年,她的丈夫周建才与福清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的两名工地负责人签订承包协议,转包仓山港头农贸市场改建项目的内外墙喷涂、门窗油漆等,开发商省农房公司驻工地代表签字担保。后来,工程款21万元没有付清,开发商和施工方用港头花园B座201单元抵扣工程款,还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后来才知道,其实这份商品房合同是和中介公司签的,没有省农房公司的签字,所以是无效的。”王依花说,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省农房公司又将这套房子卖给他人。2007年,买主将王依花告上法庭,让她腾房走人。

  池洪璋是省农房公司港头工地项目的管理人员,几次遇到王依花到工地哭诉求助,被人推来推去,受尽白眼。他跟我说,这女人很可敬,也很可怜,总得有人出来说句公道话,不然真要露宿街头了。

  我们建议王依花状告省农房公司与福清二建,拿不回房子,至少要讨回拖欠的工钱。她手上唯一的证据,是一张皱巴巴的周建才和福清二建的工地负责人陈某銮、陈某钦签订的油漆组协议,但光靠这个,连立案都困难。首先,无从证明两人和福清二建的关系,其次,协议上没有标明应该付给多少工程款,对方可以用工程没竣工为由推脱;最要命的是,由于周建才把自己的名字签成“周建财”,和户籍名不符,连诉讼主体都无法确认。所以,我们必须把丢失了12年的证据一一找回来。

  调查取证,池洪璋帮了大忙,他提供了一份内部施工合同,证实包工头陈某銮、陈某钦和福清二建的隶属关系;他找到了当年的建筑工程决算书,确认周建才的工程量和价款;至于工程是不是真像对方说的一直没竣工,我们在福州城建档案馆里查到了工程1996年的竣工验收证书,数百元花费还是他垫的。这些都是关键的证据,在开庭时,他甚至为王依花当庭作证,不惜得罪公司。老池的正义感值得钦佩,王依花的义举也是我们帮她的重要原因,人的善良是有感染力的。

  最难的,是怎么证明签合同的是周建才本人。我们苦思冥想,甚至特意开车到洋里乡去找他们1989年的结婚申请书,差点翻车到山沟里,千辛万苦找到的却不是本人的笔迹。一天,我们突然灵光一闪:他会不会在保险公司之类的地方留下亲笔签名?我们兴奋地连夜行动,找到了一份他给孩子投保的人身保险单,经过笔迹鉴定,果然和油漆组协议上的笔迹是同一人!

  完整的证据链形成后,王依花的维权才现出转机。2008年7月,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福清二建立即返还王依花工程款21万多元,农房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是,由于省农房公司经营不善,执行的过程很艰难,2009年,法院已经划扣福清二建22万元工程款,但还有6万元的利息一直无法到位。2010年底又执行回3.5万元利息,加上法院从执行救助金中垫付的2.6万元,王依花终于在2011年春节前拿到28万多元执行款。

  记者发稿时,王依花已经从港头花园搬出,另外租了一处房子,还在做钟点工。记者正在为她联系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建设等部门,希望为她找到一份相对轻松的工作和一个安稳的属于自己的住处。

  (福建日报记者 闵凌欣/文 叶建斌/摄)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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