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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出租屋命案引出一话题:房东该怎样出租房子
2011-10-14 23:28:00  作者:徐强 李俊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屋内发生凶案多天,房东毫不知情尚且可以理解,毕竟有可能不住在同一地方。但让人难以相信的是,房东竟然连住在里头的房客都不认识。昨日,本报报道了环北一村8号楼发生的一起命案,事发房屋主人所表现出来的“稀里糊涂”,不禁再次让人审视有关房屋出租存在的“二次转租、不登记备案”等问题。

  现象:房东“稀里糊涂” 只管收取租金

  每月定时收取租金,长期不回房子查看……这是如今许多房东的真实写照。从2007年开始,市民小林在鼓楼区柳河路省机械厂宿舍租了一套房子,4年多来他见过房东的次数不超过3次。“每个月我都按时通过银行转账,将租金转到房东的账户里。平常有事也只是打打电话,她都让我们自己处理。”小林说,几年下来,他都快忘记房东长啥模样了。

  对于这样有些“稀里糊涂”的房东,小林也说不清楚到底是好是坏。从好的方面来说,这样体现了房东对自己的信任,自己住得也比较自在。从坏的方面来说,房东对房子不闻不问,什么事都得自己来承担。

  最近,其中的一名房客要搬走了,小林向房东询问该怎么办,房东就让小林自己去寻找合租对象。

  “反正只要租金按时交就可以了,至于是什么人、几个人住进来,房东让我自己看着办。”小林说。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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