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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待遇提高 超出部分可再报销50%
2013-08-15 07:39:54  作者:李晖 石美祥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大病医保统筹从去年就开始实施

  根据我市的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住院、门诊大病列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早期的制度设计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含起付标准、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即参保人员最高只能报销6万元。

  记者了解,在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实施的过程中,少数群体得了大病之后,花费特别多,虽然基本医保报销了一些,但是自己负担的部分仍然不少。有鉴于此,我市从去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大病统筹,即在结算年度内医保费用在6万元以内,符合医保目录范围的部分,给予70%的报销(具体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医院等级有所不同),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的,统筹基金支付为30%。

  以参加城镇居民保参保人员在医院花费22万为例,如果列入医保目录范围的费用为20万元,其报销的总额为:[6万*70%+(14万-6万)*30%]=6.6万元,个人支付部分为15.4万元。而在2012年之前,参保人员只能报销4.2万元,个人需支付17.8万元。

  基本医保超出部分再报销5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赔付范围为一个参保年度内因患大病发生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每年度保额10万元,理赔比例为50%”。这是我市此次城镇居民医保新政的核心内容。

  上述内容如何理解?市人社局负责人给予了解读:参保年度内指的是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此次新政的实施时间即为2013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2011年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万元。

  继续以参加城镇居民保参保人员在医院花费22万为例,列入医保目录范围的费用为20万元,其报销的总额为:[6万*70%+(14万-6万)*30%+5万元]=11.6万,个人支付部分为10.4万元,比之前的报销总额节省了5万。

  “实际上,只要个人承担的部分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就可列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

  明年起可直接刷卡享受新政

  采访中,一些市民表示新政的实施着实减轻了广大参保人员的负担。他们关注新政从何时开始实施?参保人员又该如何报销?

  对此,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如果参保人员住院及门诊大病发生的费用是2013年1月1日之后产生的,就可以列入此次新政的实施范围,参保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到市医保中心窗口进行手工报销。2014年起即可在医院直接刷卡报销。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市医中心的统计数据分析,每年有数千名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超过6万元,属大病医保统筹范围,新政的实施将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更多发生。我市城镇居民现有的医保待遇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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