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资讯
福州银行取现几万要预约 专家:银行需担违约责任
2014-03-29 10:44:06  作者:陈旻 林姗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银行需担违约责任

  周先生也数次遭遇银行“无钱可取”。

  “开户凭证上并没‘支取5万元以上现金必须预约’等类似规定,存款时银行也没给予任何相关提醒。”他说,“现在,取不到钱,白跑一趟,耽误了事不说,还为此浪费了时间、精力甚至金钱,遭受的损失谁来赔?”

  建行的一名客户经理对记者说,银行的业务种类太多、业务量太大,没办法在存款、开户的时候一一列举并告知客户。

  对此,著名民法学专家、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叶知年认为,储户与金融机构之间是一种储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款预约的规定发生变化,金融机构有及时告知客户的义务。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款预约的规定未变的情形下,在储户提取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额的款项时,金融机构以“资金紧张”为由,要求储户提前预约,“实际上就是将自己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储户,是一种显失公平的违约行为,金融机构应当为此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向储户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叶知年认为,金融机构应不断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以赢得储户对金融机构的服务信心,而不能动不动给储户增添麻烦。

  (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 林姗)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