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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58万购物“拒发货” 双方皆指对方欺诈
2014-03-18 22:37:11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最近每当雾霾天气的时候,福州市民陈先生就很郁闷,因为他本来可以靠销售空气净化器赚上一笔的。而他花费58万元购买的净化器至今连影子都没见着,更别说卖出去了。为此他在杭州上城区法院起诉了浙江的一家网商。17日下午,该案上庭审理,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欺诈,意见分歧很大。

  “双11”58万元购物被“拒发货”

  陈先生今年30岁。去年“光棍节”前,他在网上商城发现浙江百诚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诚”)的专卖店发布了飞利浦空气净化器“1111狂欢价2499元”、“1111零点准时开抢”的促销广告。“我对空气净化器还是比较了解的。当时这款空气净化器的市场价要比促销价贵1000元以上,我想这是个商机。”陈先生说,他当即决定要大量买下来。

  陈先生仔细研究了销售规则,发现这家公司的规定很清楚:每个买家限购50台,因此完全可以理解为每个ID可以最多买50台。这也可以推断出,这个商家在促销活动中并不限制“非消费者”购买,因为一个消费者根本用不了50台。 所以,2013年11月11日0点01分到06分,陈先生通过自己及家人、朋友注册的5个ID从百诚的网店里以每台2499元的价格拍下了233台净化器,并在当天支付了582267元。

  根据该网上商城的规定,“双11”付款的订单必须在2013年11月20日前发货。但直到官司开庭,陈先生都没收到对方发过来的一台空气净化器。陈先生一直在催百诚依约发货,但对方找了各种理由推拖。

  无奈之下,陈先生不得不向法院起诉,要求百诚退款,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近28万元。索赔的这28万元,陈先生说他是有依据的——因为自己以每台2499元的价格向百诚网购了233台空气净化器,现在它不卖了,自己另外再买每台得加价1000元以上,所以产生了23.3万元的可预期经济损失。此外,58万余元已经打进了支付宝账户,按照支付宝贷款每日万分之六计算,从付款日至今年3月17日,他的利息损失超过4.4万元。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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