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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房产不必缴纳契税 市房屋登记中心答疑
2013-04-11 23:44:11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1日,市房屋登记中心(原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回答市民有关于商品房、二手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等房产办证的热点问题。

  (一)商品房办证

  开房商跑了,产权证如何办?

  市民:商品房入住多久可以办理产权证?

  嘉宾:商品房项目竣工后,要通过消防、规划、土地、质量等验收手续并持相关部门出具的验收材料申报初始登记,之后个人方可申请办理产权证,与入住时间无关。

  市民:我购买的商品房入住十几年,但是开发商跑了,至今未办房产证和土地证,业主可以自己申报产权登记吗?

  嘉宾:根据我市相关规定,对开发商联系无着(经工商部门等确认后)的项目,小区可先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收集土地、规划、建设、消防等材料后交房屋登记中心汇总上报市政府“两权证”例会研究,按会议议定意见办理登记手续。如果暂时无法成立业委员会,可以由业主推举业主代表收集材料。

  家有两套房 不得再购房

  市民:请问福州市住房限购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嘉宾:本市行政区内户籍居民家庭中,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再买一套,有两套房的不能再买。外地居民能够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以买一套,已有住房的不能再买。

  市民:福州市区及辖县(市)居民在福州买房有什么限制?

  嘉宾:福州市区及辖县(市)居民在福州买房的限制条件一样。以家庭为单位(包括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名下只有一套房产的,可再购一套;家庭成员名下已有两套或两套以上房产的,不得再买。

  婚后购房合同只写一方名字 增加配偶名字可免税

  市民:我们夫妻在婚后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合同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想加另一个人的名字,该如何办理?是否要缴纳契税?

  嘉宾:请提供产权证、婚姻证明、身份证件,涉及抵押的需提供银行同意函等材料,由夫妻双方一起申请办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市民:多个购房人共同购房,购房人中既有本市户籍,又有非本市户籍的,能否按照本市户籍居民办理?

  嘉宾:若购房人系同一家庭(含夫妻、未成年子女)的,可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情况办理(包含要求添加配偶姓名)。

  产权人在外地,可委托他人办证

  市民:产权人在外地,如何办理产权证?

  嘉宾:如果是商品房(也就是通常说的跟开发商买的一手房)可由产权人手写委托书,写明房屋坐落,受托人姓名、证件号等事项,由受托人带着身份证件、委托书、产权人身份证件及购房材料代为办理。如果是二手房业务,申请人无法到场办理的,则需到公证处做公证委托,受托人持公证委托书代办。

  市民: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无法亲自到登记机构去办证,那么商品房办证能否由他人代办?

  嘉宾:房屋权属登记必须由产权人亲自申请,如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出具委托书。商品房产权登记申请可以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购房,由监护人代为登记,提供未成年人户口本、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件。

【责任编辑:黄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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