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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部分私家车可用二三十年 车主多获1年保修期
2013-01-16 10:36:23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车主买到“返修车”概率将大大减少

  记者15日从省、市消委会了解到,此前有不少消费者投诉说,自己明明购买的是新车,但是在交车后,却发现车身有划痕,内饰有使用过的痕迹。他们与车商交涉,但车商一口咬定这就是新车。因为没有相关规定,最后多数是由车主自己来承担损失。

  记者调查表明,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车商将部分被退换产品或者试驾车维修后作为新车出售。商家表示,因为各种因素,每家4S店都会有一些介于新车与二手车之间的“准新车”,这些车辆多数没有被售出过,但是被使用过,或者曾经受损过。由于这些车辆已经由厂家交予车商,因此为了自己的利益,很多车商都会将其维修后作为新车出售,这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对此情形,新“三包”也予以了明确,那就是退换产品再次销售时需要经检验合格并标示“三包退换车”。这样,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就能明确自己买的是什么车,可以获得哪种相应的价格优惠。如果自己被“忽悠”,也就可以依据规定向商家索赔。

  车辆维修时可获得代步车与国际接轨

  作为一个对外交往频繁的城市,福州不少市民都有在国外用车的经历。对比福州的汽车维修服务与国外的汽车维修服务,很多人感触最深的一点就是,本地车商的服务意识太差,卖出车后就什么都不管了。而是否提供代步车,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点。

  福州榕辉贸易的林总告诉记者,他在国外期间,每次遇到车辆需要维修之时,维修商都会免费为他提供一辆代步车。实际上,在国外,为维修者提供代步车已经是一个惯例。然而,在福州,他却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

  对此,新“三包”规定,在包修期限内的车辆,每次修理时间超过5天,应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给予合理交通费用补偿。林先生对此非常满意。在他看来,尽管这和国外还有差距,但已经是一个明显的进步。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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