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瑞星涉于兵受贿案 掏50万元赞助其出国打羊胎素
2010-11-29 15:02:4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号

  本报独家披露迄今为止北京市公安系统内最大腐败案详情———

  北京市公安局原网监处处长于兵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案——这起北京市公安系统近年来最大的腐败案件,目前见诸媒体的还只是些“皮毛”信息。近日于兵死缓判决被核准生效后,本报独家了解到了于兵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案的内幕详情。其贪污、受贿的数额究竟是多少?向于兵行贿的四家公司除瑞星之外,另外三家公司都是谁?于兵用贪污、受贿款进行了哪些消费……随着北京市高级法院核准裁定的“一锤定音”,上述不为人知的内幕逐步清晰起来。

  近日,曾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市公安局原网监处处长于兵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案,由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核准裁定。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曾以贪污、受贿和徇私枉法三项罪名一审判处于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审判决后于兵本人没有上诉。近日经北京市高级法院核准,于兵的死缓判决正式生效。

  ■贪污受贿总额

  高达1690余万元

  记者从核准裁定的判决书中获悉,于兵最终被法院以贪污、受贿总额高达1690余万元及徇私枉法三项罪名判处死缓,犯罪数额并非此前媒体报道的1400余万元。

  经查,于兵任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市网络行业协会副会长期间,利用主管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的职务便利,采用虚列开支、用发票平账以及与第三家公司签订虚假合作协议的手段,侵吞北京市网络行业协会及下属单位共计452.26万元。此外,于兵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以及影响,索取、收受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锐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电信通绿信科技有限公司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238.06万元。上述两项款项相加,贪污、受贿总额高达1690余万元。

  2005年初,于兵还在任职期间,接受瑞星公司要求解决该公司与股东刘旭之间股权转让纠纷的请托,2005年7月至2006年,他借口对刘旭所在的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行政检查,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亲自组织、指挥市局网监处民警张鹏云、齐坤(另案处理)等人,采取伪造证据等手段,对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副总田亚葵实施抓捕、侦查,致使田亚葵蒙冤入狱长达11个月。该行为被法院认定为徇私枉法。

  ■签订假合同“洗钱”

  一年内鲸吞网协452万元

  于兵被查实贪污公款452万余元,全部发生在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其担任网监处处长、网协副会长期间。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