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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政策“冷”风频频吹 福州房价坚挺走向难料
2010-01-14 10:17:1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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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中央房地产调控政策

  2009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终止二手房转让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009年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四条具体措施(简称“国四条”),即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强市场监管;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同时明确表态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2009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监察部等五部委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将开发商拿地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了五成,且分期缴纳全部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打击开发商囤地行为。

  2009年12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布了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规定: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转让,将全额征收营业税;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转让,差额征营业税。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等11条规定,从市场供给、市场需求、市场监管、住房保障、地方责任、信贷等6个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简称“国11条”,是之前“国4条”调控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和加强。

  (东南快报记者 李婷 陈志淦)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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