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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市区“四纵四横”道路限摩限电 8月15日起施行
2010-07-19 17:09:28  作者:陈园菲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警方将在限行路段路口设置限行交通标志牌

  近期,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陆续在市区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路口路段设置相应的交通禁令标志,同时撤除原设置在五一路、五四路、古田路、八一七路等4条道路上旧的限时通行交通标志。

  (一)在限行路段入口处设置的交通标志

  在限行路段入口处设置两种交通标志牌。一是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标志(式样如图一)

  二是设置禁止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驶入标志(式样如图二)。主标志为禁止电动自行车驶入标志,辅助标志内容为:超标准、未注册。

  (二)在限行路段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处设置的交通标志。

  因路口允许横穿,在限行路段与非限行道路的交叉口设置主标志为禁止转弯、禁止直行标志,并根据不同路口不同方向的限行状况,选用相应的禁令标志。辅助标志选用摩托车标志基本图形和电动自行车标志基本图形,并辅以超标准、未注册文字说明。式样如下:

      

      

  (福州新闻网记者 陈园菲 通讯员 榕公宣)

【责任编辑:陈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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