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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市区“四纵四横”道路限摩限电 8月15日起施行
2010-07-19 17:09:28  作者:陈园菲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市区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的部分区域路段为鼓楼、台江、晋安区域的“四纵四横”道路。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今天下午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从2010年8月15日起,将24小时全天候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在鼓楼、台江、晋安区域的“四纵四横”道路通行,但允许在限行道路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横穿。9月1日起,对闯禁行的摩托车处以罚款150元、扣3分;超标准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处以罚款50元。对于无法当场提供车辆来历证明的,一律暂扣审查。

【责任编辑:陈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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