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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透明度调查31省不及格 福建透明度位列第三
2014-12-08 10:51:15  作者:谢文英  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被调查者态度变化最明显

  在9个信息要素中,“被调查者态度”一项得分最高,平均为68.7分。郑春荣深有感触地说:“这是用来衡量被调查者‘态度与责任心’的项目,对比6年来的调查情况,被调查者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即使没有财政信息提供给我们,也会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给予回复。”

  其实,在国际上,给政府的财政透明度“打分”并不是新鲜事。在这之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世界银行以及欧盟等,早已建立了财政公开透明的衡量指标。

  参照国际经验,结合中国的财政制度,围绕政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和国有企业基金三个部分的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中国财政透明度”课题组最终选定了113项财政信息,作为评估政府财政透明度的主要指标。

  “如果公众通过网络、出版物等公开渠道,或向政府申请公开的程序,能够便利地获得这些财政信息,那透明度就是高的,透明度高低取决于信息获得的多少。”蒋洪说,考虑到中国“阳光财政”尚在起步,对政府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要作充分宽容性处理,课题组每年评估时申请的并不是当年最新出炉数据,而是前1年的年度数据。而且,还加上了“态度分”,以政府部门是否给予反馈为评价标准。

  蒋洪说,当初为是否设立这一项,课题组成员们还起了一番争执。有人提出,评估财政透明度就应以实质信息公开程度为依据,也有人说,我国“阳光财政”还处于起步阶段,就算不给你提供所申请的信息,依照程序给予反馈,就已是进步,应该体现差异。最终,课题组决定在总分值中加入“态度分”。

  6年之后回头来看,蒋洪认为,当初设计这个分值自有其价值。因为到2013年第5次评估时,实现了所有省份“态度分”的“脱零”。

  2009年到2013年,课题组采用的调查问卷由113个问题组成,今年的调查问卷则由财政部统一颁发、要求编制的表格组成。蒋洪说,这一改变主要出于两点考虑:首先,报表式问卷代替问题式问卷可以使调查更具系统性。其次,问题式问卷往往需要对某些指标的口径进行描述和规定,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理解,报表式问卷就要明确得多。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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