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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透明度调查31省不及格 福建透明度位列第三
2014-12-08 10:51:15  作者:谢文英  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仅有1/3的财政信息被公开

  作为此次课题的负责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说,2014年31个省的财政透明度平均得分为32.68分,比上年度略高,2013年度为31.4分。但是,财政信息公开情况仍不乐观,如果把31个省作为整体来看,所有省份仅公开了1/3的财政信息。

  与前5年的财政透明度调查不同,课题组今年将所有财政信息要素按不同性质分为9部分: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部门资产负债、部门预算及相关信息、社会保险基金、国有企业和被调查者态度。从统计结果看,得分差异非常大。

  以公共预算为例,信息公开状况最好的是福建省,公开了84%的信息。相比之下,得分最低的省份有河北、江苏等11个省,仅公开了21%的信息。在所设的公共预算调查信息要素中,有4项公开率达到100%,但也有6项的公开情况几近空白,这些信息要素都是省级政府经济类支出项目。

  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的修改后预算法已有规定,要按照预算科目来编制预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分为类、款、项、目;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分为类、款。这意味着,随着修改后预算法的实施,这些信息要素的公开情况应该会有所改善。

  相比之下,总体得分情况最差的项目是“政府部门资产负债”,仅为5.53分(百分制)。调查结果显示,仅黑龙江、福建、甘肃、新疆4个省提供了部分调查信息,其余省份均未提供信息。

  “2013年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编制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课题组的牵头人,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政府资产负债信息的披露有助于公众和人大全面地了解政府的财政状况,更好地发挥审查和监督作用。

  蒋洪分析说,党中央提出全口径预算,预算法在法律上构建了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四本预算”体系,在预算完整性方面取得了进步,但距离全口径预算的目标还有差距。目前预算体系只体现了“收”和“支”,没有体现资产负债。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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