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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小脚老人:曾为养家跪着走出全家生路(图)
2014-08-05 11:18:28  作者:花蕾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字号

  他们或许能早一点结束缠足

  缠足是汉民族的习俗,但并未随着北方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结束。

  1272年,忽必烈定都北京。蒙古女人要骑马放牧,当然不缠脚。但当时,蒙古皇族不反对汉人缠脚,反而把玩汉族妇女的小脚,缠足继续向纤小方向发展。

  清朝也是马上得天下,满族妇女崇尚大脚。顺治下旨:凡以缠足女子入宫者,处以斩刑。几年后,顺治重申,抗旨缠足者,其父或夫杖八十,放逐三千里。后来康熙也重申禁令。

  和清朝实行“留发不留头”的剃发令相比,最终没能禁止缠脚。康熙七年,最终开禁。结果,一些满族妇女也悄悄效仿缠脚。缠脚风尚,最终不可收拾。

  另一个可能提前结束缠足的人,是太平天国首领洪秀全,为驱使劳动,“令妇女不准缠足”,“任荷砖开沟,浚濠运土诸役”,促进了很小一部分人放足。

  1905年,慈禧太后颁布谕旨:“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缙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中国知网期刊论文《缠足与反缠足考察》)

  1912年孙中山通饬全国,劝禁缠足。时尚之都上海,“天足女郎”成时髦新名词:“学界开通到女流,金丝眼镜自由头。皮鞋黑袜天然足,笑彼金莲最可羞。”

  积弊千年,实难一时放开。最终,还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才最终禁绝了缠足。

  爱小脚爱得痴迷,恨的恨得切齿

  在这场千年时尚风中,男人们是倡导者、赏玩家、记录者。

  朱熹在福建当官时,下令辖区内所有妇女必须缠脚,目的是“以绝淫风”。他认为小脚女人不便行走,就没法红杏出墙。也许就是知道这个内幕,道学家程颐家的女人偏不缠脚。

  一代官商胡雪岩也是莲痴,是位帝王级玩赏家。清朝文献《越缦堂日记》记载,胡雪岩要求妻妾不得穿裙子,只穿袄裤,以“露出一点水红菱似的鞋尖儿”。胡家有一套区别鞋式等级的详细准则:“足小至三寸以内者,特许御大红平金之鞋;四寸以内者,粉红绣花之鞋;五寸以内,杂色之绣花鞋;五寸以外,只许穿青布鞋。”

  惠安人、著名学者辜鸿铭一大爱好就是闻脚。他曾说:“前代缠足,实非虐政,我妻子的小脚,乃我的兴奋剂也。”每当文思枯竭,他就把小脚握在手中闻一闻,顿觉“文思泉涌,下笔千言”。

  但新文化运动前后,一些思想启蒙者将缠足恨之入骨,甚至于冒天下之大不韪。1900年,翰林蔡元培竟写征婚启事,以不缠足作为征婚第一条件,惊世骇俗,吓退不少媒人。

  缠足和整容,也许本质是一样的

  中国知网收录的一篇论文中,四川大学杨兴梅教授说,缠足风行,是一个时代的审美观。

  他写道,每个朝代都有流行的缠足样式,正如现代女孩子定期换个发型一样。就像隋唐女性以丰腴、高耸发髻、半露内衣为美,宋代女性以清雅、内秀、小脚为美,诗词所谓“凌波微步”、“罗袜生尘”,写的就是这种充满想象力的步态美,也影响着后人对美的认知。

  人大博士马国栋认为,女人裹脚是满足男性病态的审美观,形成以丑为美之风。但著有《缠足》的美国学者高彦颐不这么认为。她说,对女性身体审美观的变化,永远脱离不了社会和社会人的评判,特别是女性心甘情愿主动参与。

  浙江省博物馆工艺部范珮玲对海都记者说,对时尚的追求,女性常是高度自觉参与者。如18世纪欧洲女人束腰,也被认为是男权压迫,但紧身内衣能很好地展现性感曲线,反令许多人尝试。

  “现代女人尝试各种整容,隆鼻隆胸,削脸抽脂,不也是一种审美观?”她认为,整容对身体的负面影响,不逊于缠足,只是用所谓文明方式重复着昔日对身体的约束,继续为时尚疯狂。

  高彦颐认为,在缠足和放足的拉锯战中,缠足人口最终大幅减少;并不是说缠足变成违法了,只是因为它被认为过时了,“当缠足失去文化上的尊荣与体面,其实已经死亡了,一个新的时尚潮流将代替过时的缠足”。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花蕾 林继学 陈世国 杨炯 实习生 王伟森 摄影:黄谨 夏鹏程)

  (感谢刘宗训为本期报道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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