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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醉驾致4死5伤遭严惩 一审7年终审改无期
2014-08-25 07:46:11  作者:刘清华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认为被告人不存在放任危害后果的心态

  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肇事者7年有期徒刑

  肇事司机卢某是永定县坎市镇无业青年,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晚他喝了不少酒,并未经车主颜某的同意将车开走。

  事后经鉴定,卢某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210.02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GPS卫星定位显示,事发时该车时速为113km/h,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警方认定卢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并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刑事拘留。

  龙岩市检察院认为,卢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导致交通事故发生,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的重大伤亡,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其提起公诉。

  2013年10月8日,受害人家属苦等一年终于等来了判决,但结果却让他们很失望。

  龙岩市中院审理认为,卢某驾驶机动车时,对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当发现可能碰撞前方摩托车时,采取了避让措施,其对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主观上持排斥、否定的心理状态,故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据此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赔偿各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24万余元。

  “无证醉酒驾车造成4死5伤,只被判7年。”这个判决结果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受害人家属认为对被告人的量刑太轻,质疑法院判决的公正性。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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