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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实施一周年 细则缺失仍难维权
2014-10-15 16:19:51  作者:李挺  来源:人民网  【字号

  汽车“三包”缺细则成车企推诿的理由

  从福建省消委会受理汽车投诉及咨询情况看,《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由于缺少细则,一些条款规定比较模糊,不能切实解决消费者的维权问题,有的甚至成为车企推诿的理由。部分经销商三包政策落实不到位,售后服务达不到承诺标准。如家用汽车若没在指定4S店做保养或未按期保养,一旦汽车出现故障,容易发生纠纷,而汽车三包新规对于汽车在外保养并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发生纠纷,双方难以达成一致。又如第二十条第三款,各系统中的主要部件是什么,什么情况属于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并无相应标准。例如,减震器漏油和渗油,是否都算质量问题?有的4S店就提出,渗油不是质量问题,漏油才算质量问题。

  汽车三包对零部件质量的认定部门没有明确规定,且相关鉴定费用较高,一旦碰到此问题较难处理。消费者虽明显感觉汽车存在不对劲的情况,但无明确证据指向,又苦于检测鉴定取证难。另外,消费者对维修中经营方提供的零件质量无法辨别真假,非原厂配件代替原厂配件的现象时有发生。

  如漳州消费者林先生今年1月份购买的新款某品牌汽车,新车开不到3个月,四个轮胎竟出现漏气的情况,但轮胎厂家鉴定结论是为外物扎刺导致漏气,这让林先生郁闷不已,无法接受这个结论。但让林先生晕倒的是:如果这个四个轮胎都拿去检测质量问题,费用要4000元,这笔钱足够买8个轮胎了。经过调解,汽车4S店帮他免费更换了三个轮胎,而另一个轮胎则由他自费更换。

  还有消费者在咨询中提出,汽车“三包”规定并没有明确是否涵盖新能源车,由于新能源车的关键部件、性能与普通车辆有所区别,因此在新能源车的“三包”问题上仍存在争议。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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