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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暗战”:物业不撤离 自治业委会却通不过
2012-03-22 00:03:52  作者:陈敏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对于业主们的指责,小区物业公司的杨经理表示,小区多出的车位是业主私设的,物业公司看到业主们停车时压到了绿化带,为了不让泥土弄脏道路,才将碎石块堆放在停车位上。业主反映的小区内沟渠堵塞、路面积水及垃圾未及时处理等问题,杨经理承认这些都在物业的工作职责内,但他同时表示,小区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仅0.38元,“业主要求太高,但许多人又不交物业费”,因为“资金不足”,物业有时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0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善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常务副总江先生。“其实我们是自已打报告要注销资质的,原因是我们企业有几家兄弟单位要进行资产重组,合并组建新的物业公司。”江先生说,如果他们从古城小区撤走,要有新的物业公司来接手,而现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他们“现在也是被动地继续管理”。

  江先生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物业公司撤离需要报备并公示,待有新的物业公司进驻了,才可以进行正式移交。

  业主委员会缘何难成立?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二个月内,应当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一份由新店镇物业管理站出具的证明材料表明,“古城小区业委会成立于2001年7月12日,至今未履行换届选举”。

  2007年7月1日,古城小区业委会与善安物业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从2004年7月12日至今,小区业委会早已经名存实亡了。显然这是一份非法的、无效的合同。”小区居民陈先生说。

  对此指责,善安物业常务副总江先生予以反击。他表示,根据当时施行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如果新的业主委员会没有选举出来,则原业主委员会将继续履行原有职责,“双方签的物业管理合同是有效的”。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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