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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信收费服务纠纷:是惯例还是不合理条款
2010-11-18 17:51:59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字号
  据记者了解,在全国许多电信公司,都有着和福州电信分公司类似的条款。面对质疑,陈秀容表示,电信公司和用户之间都是有协议约定的。她以宽带业务为例,根据《福州电信宽带网业务服务协议》,“甲方(指用户--记者注)申请年付费优惠,使用期满后希望继续享受该优惠的,须办理续费手续,交纳相应费用。若优惠期满前没有办理续费手续,从使用期满次月起乙方(指电信公司--记者注)将按照对应的月付费标准收取宽带月使用费。若甲方不愿在优惠期满后继续使用优惠套餐,须前往乙方营业厅办理解除自动续费业务。”

  陈秀容说,用户在签订协议时应该看清楚,一方面要增强对协议的解读能力,同时也要提高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在签订协议后就应该遵守协议。

  专家建议,对电信协议进行公平性审查

  “投诉才给处理,没有投诉,就是白赚。”黄安全说,“电信公司倚仗自己的垄断地位,制订的霸王条款就等于挖了一个个坑等消费者来跳。”

  据记者了解,黄安全在和福州电信分公司产生争议以后,先后向福州市政府12345便民网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投诉,福州电信分公司最终同意退还宽带到期后产生的宽带使用费和停机后产生的所有费用。

  但黄安全并没有同意这样的解决方法。“我的目的是希望所有的电信用户,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破除电信公司的霸王条款,维护所有用户的权利,还广大用户一个公道。”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甘满堂认为,由于信息不对称,与单个电信用户相比,电信公司毫无疑问处于强势地位。因此,一方面消费者协会等组织应该对电信公司提供的协议进行公平性审查,另一方面,电信公司要加强对相关规定的宣传,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从而制订出更加合法合理的协议条款。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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