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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郭宝艺: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未解之谜
2011-10-03 13:59:11  来源:汉网  【字号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郭宝艺

  连日来,由“卢美美事件”引发的对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是非评议一直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媒体和广大热心的网民对世界华商协会的合法性表现出了极大的关切,作为一名热爱公益慈善事业的人士,我也在关注着世界华商协会的相关问题,也期待着最终的真相早日大白于天下。

  我发现今日的新闻多是围绕着世杰会的非法与否的问题展开。如北京晨报的《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疑点揭开 世华会境内活动非法》 ;成都晚报的《“世华会”境内活动非法》等这些媒体无一例外的给世华会贴上了“非法”的标签。但也有些未作非法定性的报道,如城市快报(天津)的《一月后“卢美美事件”还是谜》。这些报道的依据就是新华社记者对世华会“三大疑问”的调查结果,这三大疑问是:1、境外社团“世华会”在境内开展活动是否合法?2、“中非希望工程”是否违规?3、青基会收取捐款的10%作管理费用是否合规?

  媒体都异口同声的说要解开世华会的三大疑点,但是仔细研究了一下报道内容,却发现不仅未解开现有的疑点,反而增添了新的疑点。

  针对疑问一:境外社团“世华会”在境内开展活动是否合法?

  (一)关于记者的调查结果

  记者的调查结果是: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均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属非法民间组织,应予以取缔并没收非法财产。“民政部全国性社会组织查询系统”中没有任何关于“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登记信息。

  该调查结果给出的逻辑思路是:大前提——凡是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活动的,属非法民间组织;小前提——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未在民政部系统登记。但却唯独没有逻辑思维的重要一环——结论。这是什么意思?是得不出结论?还是想把结论留给受众去猜?如果留给公众去猜,那就不可避免的有人猜对,有人猜错。因为逻辑思维不够严密的人很容易在大前提、小前提均在的情况下想当然地得出结论,却不问前提的正确与否。而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第4号公告似乎推翻了这个大前提。该公告明确表明:该协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的合法组织,系社团与工商双重注册。社团注册名称为“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社团注册登记证号为35717163—001;工商注册名称为“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限公司”,其下注册分行名称为“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工商注册号为0976596,北京代表处注册号为110000400160767。对此,认为世华会并未注册的各类媒体并未提出有力的证据进行反驳。至于在香港注册的社会团体能否在大陆进行社团活动,法律并未作出明文禁止,而根据“民事行为法不禁止即可行”的民法原则,似乎也看不出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违法之处。由此可见,根据这些证据,尚不足以将世华会定性为“非法组织”。

  (二)关于国侨办的观点

  接下来,新华社列举出了国侨办的观点:1、我办从未收到任何有关“世华会”涉侨活动的报批申请;2、一些 “世界性”华侨华人组织,打着“全球”、“世界”、“国际”等旗号开展各种涉侨活动,对内对外均产生了恶劣影响;3、名不副实的“世界性”华侨组织四大特点:名不副实,浮夸会员数字;境外注册、境内活动;活动虚张声势,经常借人民大会堂、钓鱼台等国家重要活动场所作为其活动举办地,并谎称与我国家领导人有密切联系,滥用或非法盗用知名人士题词和题字进行浮夸宣传以抬高身价、捞取资本;借会敛财,未经许可擅自在境内举办明显具有敛财特征的所谓“世界性”涉侨活动。4、国侨办与民政部等四部门已于2010年联合发文,强调坚决遏制虚假的“世界性”华侨华人社团或组织在境内举办活动所产生的恶劣影响。

  国侨办的发言有没有下结论说世界华商协会是非法组织?显然没有。那能否据此推断出世华会就是非法组织?显然也不能。

  该报道说要解开“境外社团世华会在境内开展活动是否合法”这一疑点,但是从字里行间却看不出针对疑点的正确答案。即在列举完了记者调查结果、世华会主席卢俊卿的发言及国侨办的观点之后,也并未真正解决疑点。世华会在境内开展活动到底合法与否?——看标题很吓人:“非法组织”,而仔细读了正文的读者却没有得到“非法”的答案。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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