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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确定 含35家企业35品牌
2010-04-18 20:18:1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记者18日从市交通整治办获悉,《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第一批)已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毕,19日向社会公布。第一批目录包含了35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36个品牌150种产品(目录见2版)。

  市质监局18日介绍了首批合格电动车目录编制的依据、过程及注意事项。

  编制依据

  18日颁布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我市电动自行车实行合格产品目录管理,质监部门负责编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主要技术指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三)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四)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五)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六)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其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不小于7公里。

  上述电动自行车标准国家如有调整,按新的标准执行。

  编制过程

  为引导市民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借鉴北京、杭州等城市的有效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市质监局于46制定并在其网站(www.fzqi.gov.cn)发布了“目录申报须知”,明确了企业申报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其他要求,开始正式受理首批目录的申报。

  截至9日上午,共有41家生产企业提交了申请材料,涉及200多种车型。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9日下午,市质监局召集市交巡警支队、工商局、贸发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等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相关部门,共同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议。根据市贸发局提供的已签订旧车回(换)购承诺书的企业名单,市质监局于10日完成了首批《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目录》(报批稿)的编制。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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