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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确定 含35家企业35品牌
2010-04-18 20:18:1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4种行为列入禁售目录

  质监部门提醒已列入目录的厂商,我市采取合格选购类目录和禁止类目录相结合的目录管理方式,已列入首批合格选购类目录的生产企业及其委托授权的经销商,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企业将被纳入禁售目录,禁止其产品在福州市五城区销售,对违规经销商予以查处,且2年内不再受理其目录申报;如导致已售出的电动自行车无法登记上牌,将责令其实施原价回(换)购或召回处理。

  1. 申报过程弄虚作假,将不符合GB17761的车型列入申请目录,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等。

  2.生产企业所授权的经销商擅自改造,或超过营业范围销售超标准电动车。

  3.列入目录的企业在旧车回(换)购工作中欺诈车主、骗取补贴、未按回(换)购承诺书回收或擅自终止回(换)购。

  4.其他违反《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行为。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当符合《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未列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五城区销售和登记上牌。

  (福州日报记者 林洪相)

  首批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xls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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