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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交经营告别终身制 线路可委托和特许经营
2010-03-01 21:48:2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今后,我市对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的管理将进一步加强,公交线路将实行委托经营和特许经营两种方式。据悉,市政府委托公交集团的公交线路经营权期限为8年。经营期满后,公交公司将按照特许经营的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经营权。

  业内人士分析,此举引入适度竞争机制,有利提高公交服务质量。

  日前,《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审议通过,现颁布施行。2005531颁布实施的《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线路经营权管理办法》(榕政[2005]12号)同时废止。

  公交经营者多元化

  目前,负责我市公交线路运营的只有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家。3月底,公交经营格局将有新的突破——由闽运总公司成立的福州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将正式介入公交经营,计划先行投放3条公交线路,每条线路投入约15辆车。

  此次刚颁布的《办法》也明确了公交经营者的多元化。该《办法》所称取得线路经营权的企业或经营者,是指已经取得部分线路经营权的国有公交企业和依照本办法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特定范围内线路经营权的企业。 

  两种经营方式:

  委托经营和特许经营

  《办法》明确,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直接委托经营和特许经营方式授予经营者公交线路经营权。依据有关规定,市政府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授予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已营运的公交线路经营权,并授权市主管部门与其签订经营协议。

  委托经营并不是终身制。根据《办法》,直接委托的公交线路经营权期限为8年。经营期满后,公交集团应当依据特许经营的规定取得线路经营权。

  另一种特许经营权,是指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的在特定范围内经营线路的权利。实施特许经营的公交线路,由市政府确定。

  据业内人士介绍,我市公交线路实行委托经营和特许经营,是公交事业改革的尝试,将打破公交线路终身经营制,标志着福州市公交行业进入竞争时代。此举将有利于提升公交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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