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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型自住房利率也可享七折 工行率先执行新规
2009-03-04 08:18:1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继首套普通自住房、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最低可下浮30%后,改善型自住房利率也可优惠,最低可下浮30%,首付比例最低可为两成。昨日记者了解到,在日前我省相关意见出台后,在榕的工行率先明确,改善型自住房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工行率先执行我省新规

  日前我省出台的相关意见指出,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据介绍,我省意见是根据此前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的。

  昨日记者从在榕的工行了解到,该行已明确对改善型自住房按我省出台的意见执行。据介绍,该行对已贷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可按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执行。

  据介绍,去年10月央行房贷新政提到,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自住房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这意味着工行改善型自住房利率最低也可打七折,首付比例最低可为20%。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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