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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为了奉献
2014-04-18 21:00:20  作者:林洪相 龚莹 池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林宜宝家门口的自勉春联

   ——记罗源县凤山镇老年学校常务副校长林宜宝

  4月4日,星期五。

  林宜宝心里很着急,明天就要放清明小长假了,县交通局今年答应资助老年学校的一笔钱,却迟迟找不到局长签字,没有局长的签字,这笔3000元的款项就无法入账。

  下午3点,林宜宝匆匆布置完几项工作,便夹上公文包,离开凤山镇老年学校,出发前往县交通局“碰运气”。此前,林宜宝已经去过好几次,但局长不是开会,就是出差。

  穿过司前街,走过南门桥,林宜宝一路神情忐忑,步子迈得飞快。

  这次运气还不错。当林宜宝径直爬到县交通局办公楼三楼,敲开办公室的门时,局长董志汤正在办公。没有过多寒暄,林宜宝赶紧从包里掏出填写好的单据:“董局长,前几天来找您,他们说您下乡去了,今天能不能把字签一下?”看到林宜宝,董志汤似乎一点都不感到突然。“这么大年纪了,还在为学校东奔西跑,实在难得。”他一边感叹,一边爽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交待林宜宝把单据送到楼下的财务室,从局里的小额社会化服务经费里列支。

  有了董局长的签字,凤山镇老年学校的银行账户过几天就能收到这笔资助。“每次要钱都这么顺利就好了!”走出县交通局的大门,林宜宝布满皱纹的脸上终于流露出一丝轻松。

  11年跑遍108个单位筹集办学经费82万多元

  82岁的林宜宝是罗源县凤山镇老年学校常务副校长。因为长年带着一个方形的黑色皮包四处“讨”要办学经费,他的这个包被戏称为“乞丐包”。包里装的,不是钱包、手机或钥匙,而是老年学校的各种印章——单位公章、财务章、银行账号章,还有一沓随时准备开出的收款单据。

  2000年1月,凤山镇老年学校创办,67岁的林宜宝在老上级推荐下,退休7年后选择发挥余热,“走马上任”担任常务副校长。虽说是“副”,但校长由镇领导兼任,具体校务基本上由他操持,是实际上的“当家人”。从建校之初到2003年,教学设备添置、教材印刷等办学经费,都由镇政府报销。但到了2004年,因镇财政紧张,老年学校面临“断粮”。

  很多人提出解散学校,林宜宝坚决不同意:“学校不办了,这么多退休老人去哪里?”那时候凤山镇老年学校已经有6个班,学员发展到260多人,以公益性质为主,基本没收学费,越来越多退休后无事可做的老人喜欢来这儿学习、活动。但要继续办学,首先得解决经费问题。

  无奈之下,林宜宝决定试着向各单位“募捐”。“人人都会老,关心老年人事业,义不容辞。”基于这一想法,趁着学校放暑假,林宜宝戴上草帽、顶着烈日,穿梭于罗源县各个单位之间,开始了他的“讨钱”生活。从想方设法找到负责人,到费尽口舌沟通说明,从办好手续,到经费入账,一个单位往往得跑上几趟甚至十几趟。一趟要不到钱,他就再跑一趟;一家要不到钱,他就再跑一家。

  “我也不知道他是谁,但他来过很多次了。”对于县里许多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林宜宝是“常客”,因为他见人就开口“要钱”。刚开始,有的单位经不住他的软磨硬泡,给了几百元“打发”他,可更多的单位任凭他跑多少趟,答复始终只有一句:“没钱!”

  “活到这么老,还四处要钱,脸往哪儿搁?”渐渐地,有人劝他别再去了,可林宜宝不以为然,他说:“我是堂堂正正为老年人做好事,哪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我不怕别人说!”

  林宜宝的无私无畏和坚持不懈的精神,以及用双脚“走”出的诚意,感动了许多人。“第一年去县环保局,领导见我这么大年纪,就答应给500元,第二年我再去,增加到1000元,第三年又主动增加到2000元。”“还有一次去县法院,院长工作忙不在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应转达,原本以为这一趟白跑了,没想到过了几天他们就打电话叫我去拿钱。”

  11年来,在“乞丐包”的陪伴下,林宜宝走遍了108家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跑了440多趟次,募集资助款82万多元。除去必要的办学开支,还有50万元的节余。

  林宜宝心里明白,“讨钱”之路不是长久之计,老年学校要继续办下去,要不断发展,最终还是要靠政府的支持。在他的努力争取下,县财政同意把这50万元作为“老年教育基金”,提取利息充作凤山镇老年学校的办学经费。

  满腔热血奉献社会死后遗体留作医学研究

  年过八旬依然活跃在办学第一线,一年到头不见休息却无病无痛,身边许多人都羡慕林宜宝硬朗的身体。

  “佳节老翁上山顶,双千石级有微吁。归回闲步轻风拂,心旷神怡疲感无。”今年大年初一,82岁的林宜宝轻松爬完2000多级台阶登上罗源县莲花山,饶有兴致地作下了这首诗。

  谁也不会想到,林宜宝曾与癌症作过顽强的斗争。1989年,他被查出身患贲门癌,做了胃切除手术。但他没有灰心丧气,相反,越是感觉时日无多,越想多干点工作!在术后2年半的化疗期间,每次在县医院化疗后,他都悄悄溜回单位上班。直到1993年退休,在单位负责宣传工作的林宜宝,抓紧一切时间,笔耕不辍,共有70篇稿件被省内外多家媒体采用。

  也正是这段经历,让林宜宝不断思考,如何将自己所剩不多的余生,最大限度地奉献社会。

  1997年,林宜宝偶然从报纸上看到,我国用于教学解剖的尸体十分稀缺。他把报纸偷偷地藏了起来,捐赠遗体的想法已在心中萌芽。2001年,林宜宝致信福建医科大学领导,表达了捐献愿望,得到对方的支持和赞赏。医大领导对他说,学校确实非常需要教学用遗体,但自愿捐献必须取得子女同意,并进行公证。

  2002年春节,林宜宝70岁之际,向子女宣布了酝酿已久的3条遗嘱:一是死后遗体捐给福建医科大学供医学教学解剖;二是所有能用的器官都捐给医疗机构供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三是遗体用好后火化的骨灰由子女作植物基肥。

  这下炸开了锅。当时捐赠遗体的人少之又少,甚至连火化都还没有实施。父亲的“前卫”想法不出意外地遭到子女们连声反对。他们的理由是,林宜宝活着的时候为社会奉献一辈子,死了还要受“千刀万剐”,子女实在不忍心。另外,他们不愿意因此承担不孝的骂名。

  “我没有错!”经过深思熟虑的林宜宝态度坚决。“斗争”持续了3个月,双方互不妥协。最后,老伴站出来打破了僵局,对林宜宝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持。她对子女们说:“我站在你们爸爸一边!我也要把遗体和器官捐给社会!”子女们知道无法挽回父母心意,终于同意签字。每当回忆此事,林宜宝都难抑对老伴的感激之情。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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