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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院法官刘洁君:让百姓感受法律的温度
2011-02-27 23:23:28  作者:林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全国办案标兵刘洁君(右二)正在和同事讨论案件

  核心提示:

  刘洁君是福州中院民一庭一位年轻的80后女法官,工作四年来,她秉持着严谨、踏实、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在日常工作中用满腔的热情,以亲民、爱民、护民为出发点,不断丰富办案经验,提高审判技能,以行动践行了一名法官的誓言,履行着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

  福州新闻网讯 22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召开全国优秀法院、优秀法官和办案标兵表彰大会,刘洁君法官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系统仅此1人获此殊荣。

  勤快让“笨鸟”飞得更高

  今年是刘洁君在法院工作的第四个年头了,从书记员到内勤再到专职办案人员,她用勤奋和努力迎接每一次挑战。

  2008年,刘洁君作为内勤人员审结了一、二审案件114件,是办案任务数的4倍;2009年,她作为专职办案人员,办案数量名列民一庭和院诉讼类结案的前茅;2010年,审结案件194件,其中调解25件、撤诉36件,调撤率达31.44%。这就是20079月刘洁君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的“成绩单”。当得到别人的赞叹时,刘洁君笑着说:“笨鸟先飞,我无非是让自己更勤快一些!”

  “我能获得这个荣誉,‘师傅们’功不可没!”刘洁君告诉记者,刚担任书记员的时候,白天她跟着法官去开庭、做记录,还要处理宣判、外出调查等各种繁杂的事情,晚上则在办公室整卷订卷,一年里她记录整理了近400个案件。虽然整天忙得像个陀螺,但她很庆幸也很感谢那些耐心传授她办案经验的老法官们,“他们的传帮带,为我独立办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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