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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明:优化工商法制环境的“先行人”
2010-11-17 22:32:06  作者:柳丹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人活着就要干实事。”这是晋安区工商局法制科科长郑明经常挂在嘴边的话。在他的带领下,晋安区工商局法制科自2004年至2009年度连续6年绩效考评名列机关科室前茅,他本人自2002年至2009年度连续8年公务员考核为优秀,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提起他,工商系统内外和辖区群众无不赞叹,大家说:“这个人埋头苦干,真心真意为群众着想,实实在在为百姓做事。”

  探索市场业主责任制

  传统观念中市场业主主要负责收租金、管理物业和招商,很少有人知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业主还是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

  2005年,晋安区工商局开始在辖区探索实践市场业主责任制。领导特别指定业务能手郑明主要负责市场业主责任制的推行工作。

  接到任务后,郑明白天深入市场、工商所调研,晚上则扎进工商法律法规之中,梳理出35个与市场业主责任有关的规定,并制订了市场业主责任书、市场业主责任制工作考核标准、经营者进场资格审查、先行赔付等25个制度文书,引导市场业主依法承担对上市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经过两年时间,2007年开始,市场业主责任制在全省工商系统全面推广,也最终促成了福州市政府于今年5月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福州市商品交易市场业主责任规定》,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首创住宅小区工商注册登记听证制

  近几年来住宅楼下开设餐饮、娱乐场所的现象逐渐增多,从而导致油烟、噪音扰民,污水横流等问题,居民投诉不断。

  日出东方小区的一些住户多次向晋安区工商局投诉,称小区里一家餐饮店无照经营,严重扰乱了他们的正常生活,要求工商部门对此进行查处。

  然而,调查中郑明发现,不是经营者不想办执照,而是楼上居民多加阻挠,经营者无法办理营业执照。而且,该经营者是下岗创业,全家的经济来源就指望这点收入。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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