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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阳光锦城欠费30万遭停水 上千住户提水喝
2007-12-15 21:14:28  作者:严顺龙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因4个月欠水费加滞纳金近30万元,福清音西街道阳光锦城小区1000多户居民和上百家店面被停水。15日,记者在小区门口看到,因为停水,居民只好买水或到别处提水喝。

  业委会:水管爆裂造成水费激增

  记者在福清阳光锦城小区看到,小区业主委员会于12月4日和6日在小区显目位置贴通知,大意是:小区已欠水费多月,若再不按期缴费,自来水公司将采取停水措施,而导致小区欠缴水费的原因主要是水管爆裂漏水,但多次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交涉,问题尚未解决。

  居民告诉记者,14日傍晚自来水公司派人把小区水管的总闸关了,现在1000多户居民的用水出现困难,沿街店面也受到影响。 “我每个月都缴纳水费,公摊的部分也有出,自来水公司凭什么停我的水?”业主王强很不满。

  阳光锦城业委会的许先生介绍,近段时间来,小区的公用水管多次出现爆裂,公摊水费因此激增,不少居民表示无法承受,并拒缴公摊水费。许先生说,对于今年8~11月因为水管爆裂浪费的水,开发商提出愿意出一半的钱约3.5万元,但同时要求业委会承诺以后如发生类似情况,与开发商没有关系。“业委会慎重考虑后,没有作出承诺。”业委会希望开发商在今年底前拿出合理措施进行整改,并完成小区的一户一表改造。

  自来水公司:停水是为保护国家财产

  对于小区业主的抗议,福清自来水公司经理陈焕旺表示,阳光锦城从今年8月开始就没缴水费,4个月共欠约25万元水费,加上滞纳金累计欠30万元左右。

  陈焕旺表示,公司已多次催缴水费,并两次与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召开催讨会议,但至今未收回欠款和滞纳金,依据《福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连续两个月不缴纳水费,供水企业可以按国家规定暂停供水。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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