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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阳光锦城欠费30万遭停水 上千住户提水喝
2007-12-15 21:14:28  作者:严顺龙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作为一个供水单位,我们有理由保护国家财产免受损失。”陈焕旺告诉记者,阳光锦城小区自2005年竣工后,开发商只要求为整个小区安装一个总表,每月按实际用水量收费,所以现在公司只能按总表实际用水量算水费。

  小区物业:自来水公司拒绝接收水费

  福州仁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自今年8月接管阳光锦城以来,曾于12月3日和12月5日两次派人将收取的水费送到自来水公司,但自来水公司拒收。仁诚物业方面认为,自来水公司至今未与他们签《供水委托收费协议书》,所以物业在没有接受任何委托的情况下,没有义务代自来水公司收取水费。

  对于物业送来水费遭拒绝的说法,陈焕旺表示,物业公司两次送来的钱都不足额,所以无法接收。

  15日上午,按阳光锦城业委会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拨打小区开发商福清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敏鑫的手机,但对方总是不接电话。

  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王征全律师表示,此次矛盾焦点是要弄清楚谁为浪费的水负责。“如因小区内部管理问题出现水的浪费,那么自来水公司不必负责;如果是开发商在建房时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水管破裂,开发商也要负一定责任。”王律师说。

  (福州日报记者 严顺龙)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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