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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隔空吃味中味5份小吃? 店家退还消费者差额
2012-04-24 23:02:18  作者:李锦清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味中味”南街店用餐,充值卡金额有出入,连女士认为“被消费”

  电脑显示,连女士手中的美食卡,4月15日当天共刷卡消费了11份小吃

  福州新闻网讯 市民连女士日前和家人在“味中味”南街店用餐,原本吃得很开心,可认真看一眼餐厅美食卡充值小票,发现自己居然“被消费”了。和餐厅交涉未得到合理回应后,24日连女士向本报反映了此事。

  闹心:用餐“被消费”

  连女士告诉记者,4月21日,她和家中两位老人、女儿到“味中味”南街店用餐,这是她第二次到该店吃饭。“吃到快结束的时候,老人家喜欢那里的元宵,我女儿就去再买了一份。”连女士说,她就趁着这会空闲,看了一下餐厅美食卡的充值小票。没想到这一瞧,瞧出了问题。

  据了解,顾客进入“味中味”南街店后,需要在该店的美食卡充值后刷卡消费,顾客用餐结束后,可选择不退卡,或者退卡索回卡内余额。连女士正是在美食卡的充值小票上发现了问题。

  连女士说,4月15日中午,她第一次带家人到该店消费,充值100元,使用美食卡在店内消费,吃后保留该卡。4月21日,连女士再次在卡里充值100元。

  连女士看小票却发现,卡内的余额只有129元。“我清楚记得,上次我们共吃了6份小吃,总共消费了39元,按照这一情况,第二次充值后,卡内余额为何不是161元,却是129元呢?”

  这事让连女士觉得很奇怪。当即同餐厅服务人员联系,打算了解手中这张美食卡的消费记录。当天说没办法查消费记录,4月22日,负责餐厅经营的李经理主动拨打其女儿电话,告知4月15日美食卡的消费记录:吃了11份小吃,共计消费金额71元。

  连女士说:“我女儿当场表示其余5份我们没吃过,但没有得到餐厅的积极回应。”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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