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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院停车场擅提价3元 工作人员“回去查查”无果
2011-03-31 00:04:39  作者:叶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下院停车场向车主出具的收费发票

  福州新闻网讯  物价部门核定摩托车寄存在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是每日5元,而晋安区下院停车场实际向车主收取每日8元的停车费。对于下院停车场的做法,车主提出了质疑。

  读者:

  下院停车场乱收费

  11日,读者吴先生所骑的摩托车违反交通法规被警方暂扣,寄存在下院停车场。

  30日,吴先生处理完违法记录,前去取车。下院停车场工作人员向他收取了190元。“停车场方面解释说,每日收取8元的停车费。停放20天,共计160元。剩余的30元是拖车的费用。”吴先生说。

  “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是摩托车每日5元。下院停车场擅自抬高收费标准。”吴先生希望物价部门及停车场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下院停车场:

  回去查查材料

  记者随后就吴先生反映的问题,联系了下院停车场负责人。该负责人向记者证实,摩托车停车费是每日8元。

  当记者问及是否经过物价部门审批时,该负责人表示,他要回去看一下相关材料,再回复记者。

  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收到来自下院停车场的反馈信息。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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