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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条例本月已生效 榕城校车上路难见车辆避让
2012-04-13 10:35:23  来源:东南网  【字号

  校车停靠时,前后车辆几乎没有停下等待

  路遇大货车,它不让行,校车只得停下让其先行

  本报讯  关注理由:国务院公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4月10日已正式生效。根据《条例》,载有学生的校车享有路上“优先权”。

  现在福州已上路的校车是否享有“优先权”?昨日,记者上路跟随一辆校车体验发现,极少有车辆主动避让,甚至校车还要被迫去避让别的车辆。警方坦言,目前我省尚未出台该《条例》的实施办法,应避让校车的具体情况尚未明确。由于受限技术手段等原因,对不主动避让校车的,开罚单有难度。

  记者体验:一路40公里开下来几无车辆避让校车

  昨日下午4时许,福州福马路红光路路口,记者跟上一辆校车,开始了40公里的体验。

  该校车车身喷成了醒目的黄色,在车头还安置了学校的线路牌,车上还有不少小学生坐在座位上,可是这样明显的校车在路上却丝毫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校车第一次停靠,是在鼓山下院环岛附近,校车先是亮起了双闪灯,然后靠右边减速慢行,停靠了下来。记者注意到,路面为双向四车道,那么意味着,校车停下来的时候,不但紧随在后面的车辆要停下,隔壁车道的车辆也要停下等待,相当于这条路的交通要暂时被停止。

  虽然记者的车跟在后面停了下来,可旁边的车辆却丝毫不在意,仍然加速超车通过。校车短短停了二十几秒,就有三四辆大大小小的车辆飞驰而过。

  车辆继续前行,走了一段后,又停靠了两次,仍然没有车辆停下等待,都是加速离开。而根据《条例》规定,校车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禁止鸣喇叭,不得超越。

  紧接着,校车沿着福马路来到了鼓山隧道,在隧道里,校车保持着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平稳通行。可是后面的车子不干,先后有3辆小车,2辆大车在隧道内违法超车,其中有2辆小车还强行超越校车,逼得校车刹车减速。

  在一个小时的体验过程中,校车共停靠6次,并道2次,左转过路口1次,几乎没有车辆主动避让,让校车优先通行。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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