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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酒店退房时间延至下午2点
2009-09-04 22:41:34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这一被指为霸王条款的行规,在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被删除。

  此举对福州饭店酒店业影响几何?记者4日调查发现,在榕城,“12点退房”的行规已经被逐渐打破,但还没有成为一种常态化。

  退房时间大多可商量

  4日,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酒店。据了解,如提出申请,酒店的客人一般都可享受延迟退房待遇,最迟到下午2点。

  一些经济型酒店则为会员开辟了“绿色通道”。如家酒店屏西店、汉庭酒店五一路店工作人员均告诉记者,普通消费者是12点退房,普通会员的退房时间可延迟到下午1点,金卡会员则可以延迟到下午2点。“如果房间不紧张,普通消费者超时1小时退房也不会被收取额外费用。”

  星级酒店在房间充足的情况下也可延迟2小时退房。记者从香格里拉、世纪金源大饭店、福州大饭店、西湖大酒店、美伦华美达、最佳西方财富等星级酒店了解到,这些酒店基本都是12点退房,如果消费者有需要推迟退房的,需向大堂经理申请,如果当天的房间不紧张,则可以适当延迟一两个小时。

  住宿时间结算方法 酒店没有告示

  按照新的行业规范,酒店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不过,记者昨日实地走访时发现,我市酒店大堂内一般都没有相关告示。

  “如果客人有询问,我们会告诉他们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昨日,位于西二环路、五四路、五一路等路段的一些酒店工作人员都这样告诉记者。对于此次新修订的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他们都称不了解。对此,多家酒店负责人解释道,作为一个行业规范,新规定并不具备法定约束力,关键还要看酒店自身的管理。

  福建省旅游饭店业协会会长邹子平表示,从1998年以来,由于长期供过于求,福州50多家高档酒店已有6成先后实施了“延时退房”,并未固守“12点退房”这一行规。

  今年6月份,全国50个城市酒店推行延迟退房制度,我市温泉大饭店、世纪金源大饭店、福州大饭店、阿波罗大酒店、景城大酒店、最佳西方财富酒店、聚春园大酒店、福州大酒家等8家酒店也参与了该活动,实施效果还不错。

【责任编辑:陈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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