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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介不得随便打“卖房电话” 不能赚取差价
2013-02-26 08:52:18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福州市房管局要求,二手房中介不得随机拨打市民电话,强拉业务,更不能从房屋买卖中赚取差价;违规中介可能被注销营业执照

  海峡都市报2月26日讯 二手房中介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卖方实收,买方包税”的形式,从中赚取差价;明明没委托中介卖房,却连连接到“你的房子要卖吗”的骚扰电话……就近期福州房产经纪服务中,市民投诉较为严重的不规范行为,福州市房管局昨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房产经纪服务。

  对违反通知规定的中介,将记入福州房产经纪信用档案,作为评定房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经纪服务规章及本通知要求的经纪机构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经纪机构备案或提请工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

  不得以包税形式,赚房屋买卖差价

  “房产中介不让买卖双方见面,而是让双方各自和中介谈,卖方卖完房子,办手续时和买方一聊才知道,中介从中赚差价。”此前,有市民向本报投诉,二手房交易市场交易不透明,中介赚差价。而记者了解到,目前在福州二手房市场,“卖方实收,买方包税”现象颇为普遍,这个本来让卖方省事的做法,却成为不少中介赚差价的空子。

  通知要求,经纪机构不得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采用低价购进(承租)高价卖出(出租)房屋赚取差价;经纪机构不得通过卖方实收、买方包税的形式,对交易当事人虚报房屋交易税费赚取差价;经纪机构可将为当事人双方代交税费作为服务的一项内容,及时确切告知交易双方税费负担准确数额,向当事人出具相关税费凭证票据。

  通知提出,存量房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前,经纪机构应召集交易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价格(租金)及交付方式、居间服务费、代办事项等面对面作详细说明并充分协商。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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