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资讯
调控加码榕商品房实行“一房一价”或遭遇执行难
2011-05-11 09:54:08  作者:刘梦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本报讯 5月1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如今,该规定在榕实施已逾一周。近日,物价局作为监管部门也开始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结果显示,开发商都基本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明码标价,但执行力度离政策目标还远远不够。事实上从更深层次上看,政策的彻底执行还面临诸多问题。

  “一房一价”,捂盘惜售或将缓解?

  “对于当前的购房者而言,存在的一个很重要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福建省社科院研究员徐峰表示,因此,在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后,房子的情况将变得一目了然,购房者在购房时也不再不知所以然,当然这也是政策调控不放松的表现。

  此外,业内人士还表示,“之前有不少开发商并不是将获得预售证的所有房源都拿出来卖,而是分批甚至分楼层推出房源。”新的政策出台后,这种“捂盘惜售”的现象将有可能得到极大缓解。

  “ 实上,出台‘一房一事价’政策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保证交易双方公平交易,让价格更透明规范。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价格的操控空间缩小,另一方面消费者可获得更多的知情权。”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教授称,然而这和所有的调控政策一样,执行起来还面临许多难题。

  “高开低走”,开发商自有对策?

  根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开发商除了需要公布每套房子的价格,还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这意味着,开发商可以自行降价,但涨价则需要重新申报。

  然而,正是因为开发商可以自行降价,但涨价则需要重新申报,不少开发商在这其中就找到了应对政策之法。“一些楼盘会采取虚报高价的方式,检验市场反应。如果市场能够接受这个价格,就可以理所当然地赚取更多利益;如果市场无法接受,则再进行一些打折和优惠促销活动。”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为了争取市场的主动权,应对政策调控的时候,往往会在明码标价时故意把价格报高一些。

【责任编辑:刘必泳】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