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财经资讯
榕电动车停放收费“被涨价” 被多收0.2~0.7元
2011-03-01 09:05:1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关注理由 连日来,本报接到多起有关电动车停放乱收费的投诉。记者走访福州市场也发现,许多“两车”(电动车、摩托车)代管点擅自涨价,其中电动车白天收费0.5元/辆次,晚上6点以后就要收取1元/辆次,而按照福州市物价局自2007年起实行的规定,电动车停放白天收费0.3元/辆次,夜间才0.6元/辆次。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停车乱收费取证难、处罚难,并需多个部门协调。该负责人认为,乱收费的根源在于承包制,当初设“两车”代管点的出发点是照顾就业困难群体,但经过竞拍被层层转包后,成本上升,利益驱动导致收费上涨。

  【现象】

  停放电动车 被多收0.2~0.7元

  福州市民黄小姐向本报反映,前日上午,她在南街停放电动车,被收了0.5元。她认为,既然物价局规定是0.3元/辆次,那么就该好好执行,“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让人心里不舒服”。

   福州市民陈先生反映,2月23日傍晚6点多,他去福州宝龙城市广场附近办事,看到广场一电动车代管点,就准备停放电动车,却被告知要交1元,“我最多就停放半个小时,怎么能收这么多?”

  连日来,记者走访火车站、宝龙城市广场和东街、南街一带,发现大部分“两车”代管点“被涨价”,电动车白天收费0.5元/辆次,晚上6点以后就要收取1元/辆次,也有代管点表示,停放半天0.5元,全天则收取1元。而按照福州市物价局从2007年实行至今的规定,电动车白天停放0.3元/辆次,夜间才0.6元/辆次,关于夜间的界定,无物业管理的社区是从晚上8点至次日上午8点,道路上的代管点则是从晚上10点至次日8点。记者看到,大多数代管点张贴有市物价局的收费标准,但却没有执行。

  记者注意到,大部分市民自动掏出0.5元给代管员,而代管员并不找余额,且不开发票,双方几乎形成心照不宣的“默契”。只有极少数市民要求返还剩下的0.2元,这时,有的代管员会退还,有的则加以拒绝。

【责任编辑:黄丽红】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