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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总面积大于约定 套内面积却小了怎么办
2010-09-18 23:57:51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得知三年前买的期房建好后的产权面积比合同约定的大, 闫先生却高兴不起来。因为他发现,多出的部分全是公摊面积,房子的套内面积比原先约定小。开发商让其补交面积多出部分的房款,闫先生不服,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总面积变大

  套内面积变小

  20079月,闫先生花了120多万元,在晋安区新店镇购买了一处期房。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该房建筑面积共167.93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45.04平方米,公摊面积22.89平方米。商品房的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7190.23元。

  合同中还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00912月,开发商通知闫先生办产权证,说房子面积多了3.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变成171.57平方米),要求他补缴2.6万余元。闫先生看到当时房价高涨,觉得占了大便宜,很高兴地补缴了钱。

  购房者:

  开放商应退款

  事后, 闫先生才得知,自己所购房增加的都是公摊面积,由原来合同中约定的22.89平方米变成29.07平方米,多了6.18平方米;而套内面积由原来的145.04平方米变成142.5平方米,反而少了2.54平方米。

  闫先生认为,公摊面积是无效面积,套内面积才是有效面积。他房子套内面积小了2.54平方米。开发商应该赔偿他1.8万多元,同时返还他补缴的房价款。

  协商无果后,他将对方告上法庭。

【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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