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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楼盘多未公示房价 收定金时必须签订购房合同
2010-02-04 10:13:27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本报讯 根据商品房备案情况,比照开发商公开的房源信息,严查开发商是否捂盘。昨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六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到福厦漳泉等地严查商品房销售市场乱象。本报独家跟随福州专项调查小组查看了福州、长乐两地的部分楼盘,发现多数被抽查楼盘没有公示销售进度和房价信息,一些楼盘甚至没有公示“五证”。调查组当场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并将定期回访。调查组表示,抽查还将持续,对于发现的问题,该曝光的要曝光,该记入诚信档案的要记入档案,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 
    
  有知名楼盘未公示五证 
    
  昨日,检查小组分别抽查了福州鼓楼和台江区两个知名楼盘时发现,开发商都在显著位置公示了预售合同,但是并没有在公示栏上公示预售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五证”及销售进度、一房一价等信息。据销售人员解释,预售证、房源等信息每个销售人员手头都有一份,消费者可以要求工作人员提供。对此,检查组表示,根据要求,开发商必须在售楼部显著位置公示房源已售、未售、抵押等房源权利状态,同时公布每套房源的价格。“销售信息可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避免开发商捂盘。”省住建厅工作人员当场责令开发商限期整改,并限期把整改情况汇报当地主管部门,且要求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定期回访。 
    
  停水、停电居然纳入免责范围
    
     而在长乐楼盘检查中发现,销售合同文本未在现场公示。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检查合同文本发现,一些合同条款还存在免除开发商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等不合理条款。

  据介绍,有些合同文本把停水、停电纳入了开发商免责的不可抗力范围。对此,检查组工作人员表示,不可抗力应该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停水停电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这样的合同条款不合理,应尽快修改。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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