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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乱提租等屡见不鲜 业界担心租房新规难执行
2010-12-17 00:09:44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自2011年2月1日起,出租房屋面积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日前,国家住建部出台《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对房屋出租市场加了一道“紧箍咒”(16日本报A23版曾报道)。记者16日采访发现,新办法禁止的种种行为,如今在福州出租市场上都可以见到。由于监管难度较大,这道“紧箍咒”实施效果如何尚难确定。

  违规房屋照租不误

  新办法:违法建筑、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建筑等不得用于出租,否则将罚款。

  现状:16日记者以顾客身份,到西二环路一家房产中介门店求租。该店店员提供的3套“超低价”房源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该中介带记者前往其中一套房源看房。到现场后记者才明白这套面积为12平方米的小单间,月租之所以才350元,其实是黎明一所民宅天台上临时搭的房间,这无疑是违法建筑。中介店员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超低价出租小单间,不少都是这种类型。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此类出租房源更多。

  此外还有不少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建筑用于出租。在晋安区多个住宅小区,记者都看到有业主将架空层的空间围起来,改成小房间出租。

  “群租”现象屡见不鲜

  新办法: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现状:将一房隔成多间的“群租”现象在榕很多。16日,记者在鹤林新城“求租”。一位房东将记者带到其房子查看。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户型,被他改造成5个房间。每间出租屋的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采访中,多家中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经手的情况,在福州市中心的一些群租房,为了便于出租,每个隔间都设置了厕所。这导致楼下住户的客厅、卧室甚至厨房上方都是厕所,引起了很多纠纷。

  房东常常单方提租

  新办法: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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