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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乱提租等屡见不鲜 业界担心租房新规难执行
2010-12-17 00:09:44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现状:21世纪不动产的一位黄店长告诉记者,前几年福州住宅租赁市场比较平稳,一套房子租金5年不变是常有的事情。不过,从2008年之后,由于房东提价而导致的纠纷就开始常见。“就拿我自己租的房子来说,我前年底与房东签了24个月的租房合同。今年3月,房东提出每个月要涨100元的房租。我考虑到平时工作较忙,再找个靠近上班地点、交通又方便的房子不容易,就同意了房东的要求。可刚过了2个月,房东再一次找上门来,说房租还是太低了。这次我拒绝了。可房东说不加钱就把我的东西扔出去。”黄店长说,房东随意涨房租的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本地房屋租赁市场的正常秩序。

  新规会否成“一纸空文”?

  在16日的采访中,业内人士对此次出台的房屋出租新规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普遍感到信心不足。

  “翻翻1995年版的老办法,看看里面对‘不得出租房屋’的规定,比新办法的规定还要详细。但从1995年至今,那些明令不得出租的房屋还不照样出租?有多少房东被处罚过?”榕城多家房产中介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即使是在新建小区中,把车库、杂物间等出租用于住人的出租行为愈演愈烈,难以得到遏制。

  而对于“群租”行为,由于本地没有人均租住建筑面积最低标准,因此很难界定。

  至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业内人士称,在1995年版的老办法其实就已经提出了,但15年来基本形同虚设。因为首先不会有房东主动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其次,即便房管部门知道某套房子在出租,也难以取证;最后,即便房管部门取证成功,要对房东罚款,能不能收上来也是大问题。2008年福州市房管部门就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出租屋信息报备制度,出租房屋要及时将出租情况向辖区派出所报备,建立出租屋信息管理工作台账,否则将依法予以惩处。但时至今日,未报备的出租房源仍然很多。

  在目前情况下,除非房屋出租违法违规行为也载入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作为房屋诚信档案的内容之一,并在房屋的交易环节包括房产办证、银行放贷等方面加以限制,这样新办法的可操作性以及执行力度等才可能得到 加强。

  (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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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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