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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摩新国标明年起实施 福州电动车厂商谨慎观望
2009-11-26 23:43:11  作者:江海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经过近10年的论战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标准(以下简称“新四条”)终于出炉,并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电摩”新标准规定,原先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家生产销售的大功率、轻摩化的电动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业内人士表示,福州的电动车产量不大,不过是电动车消费的大市场。“新四条”的出台,对福州市民的影响深远。
   
  超标电动车将成机动车

  据交警部门统计,福州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近80万辆。福州电动车行业人士告诉记者,目前90%以上福州上路的电动车,超过以前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重量在40公斤以下,时速在20公里以内”的规定,也就是说,这些车辆其实是通常人们所说的“电摩”。

  然而,从明年1月1日起,也许市民就不能随意购买这些挂“自行车”之名、行“摩托车”之实的“电摩”了。

  “按新标准,目前市场上大多数超标电动车,将划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其生产必须获得摩托车的生产准入许可。”昨日上午,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明年1月1日起,随着“电摩”新国标的实施,超标电动自行车将归入“电摩”范畴,按照机动车来管理。

  分类管理之后,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的电动两轮车将归到轻便电动摩托车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都将属于摩托车生产领域,生产企业将重新通过核审以获得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的生产许可。而电动摩托车的生产门槛远远高于电动自行车的门槛,现在的一些电动车生产企业将陷入窘境。
   
  榕城商家心态各异

  “新四条”的出台,首先影响的是电动车生产厂家。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福州虽然是个电动车消费大市,但是生产电动车的厂家很少。“新四条”的影响更多体现在对销售商的制约上。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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