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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全面改革军转干部安置办法 实行“阳光安置”
2010-07-14 21:42:25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核心提示:军转干部“阳光安置”的最大特点,是鼓励军人在部队干久,安心在部队服役;鼓励军人在部队干好,在部队立功受奖;转业回地方安置择岗公开透明,安心、放心,不用找关系。

  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市委高度重视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针对省会中心城市军转安置任务重、政治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从2006年开始,福州市对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办法进行了全面改革,坚持实行“公开计分标准、公开评定分数、公开职位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的全公开、全透明、全程监督的“阳光作业”安置办法。改革办法实行4年来成效显著,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省军队转业安置部门、各部队系统和广大军转干部的充分肯定,同时也为福州市连续六届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奠定了基础。

  公开计分标准

  为鼓励军人安心服役、建功立业,福州市与福建省军区转业办在广泛征求各驻闽、驻榕部队转业办和地方各级军转安置业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团职军转干部计分排序办法及营职以下(含技术干部)军转干部考核加分标准》,提出团职军转干部按照职务、军龄、军衔、奖惩等情况进行量化计分,并规定立功或在边远艰苦地区服役可加分或优先择岗,任职期间受到处分则扣分。《考核加分标准》确定后,由省军区转业办、福州市委组织部同时进行公示,并通知到每位军转干部,确保军转干部能充分了解计分办法和安置方式,从而安心地站好“最后一班岗”,同时也为现役军人树立了良好的导向。

  公开评分排序

  我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由省军区转业办牵头,组织计划安置的团职军转干部根据计分标准和军转干部个人档案记载的职务、军龄、军衔、奖惩等情况,填报个人量化计分表,交由所在部队(单位)审核后,由省军区转业办召集各部队转业部门负责人,研究确定团职军转干部的个人得分和整体排序,并进行公示;同时将排序情况送福州市委组织部,在市委组织部公告栏公布,接受监督。公开评分排序有效地落实了部队和军转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安置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安置工作中不正之风的发生。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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